资源性城市(resource-based city),理学-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工业地理学-工业地域组合-资源性城市,城市体系中的一类,一般指以当地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和初加工为支柱产业的城市。根据不可再生资源的种类,可细分为矿业城市、工矿城市、森工城市等。资源型城市的定义在学术界至今并未达成一致,因此判别标准也存在一定差异。中国资源型城市的衡量标准中较为权威的是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课题组(2002)提出的标准,根据四个定量指标初步界定资源型城市:①采掘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在10%以上。②采掘业产值规模,对县级市而言应超过1亿元,对地级市而言应超过2亿元。③采掘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在5%以上。④采掘业从业人员规模,对县级市而言应超过1万人,对地级市而言应超过2万人。原则上,上述四个指标应当同时满足。之后,可根据定性分析与判断,对一些特殊的城市做特殊处理。资源型城市作为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地,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