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增长极理论,经济学术语,为阐释区域非均衡发展原理的理论。是在1950年由法国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Fran,cois Perroux,1903—1987)的“增长极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济的增长首先发生在增长极上,亦即是具有推动性的主导产业和创新行业及其关联产业在地理空间上集聚而形成的经济中心。区域经济增长极的作用为:在产业发展方面是区域产业发展的组织核心;在空间方面是支配经济活动空间分布与组合的重心;在物质形态方面增长极就是区域的中心城市。增长极通过支配效应、乘数效应、极化与扩散效应带动周边区域的发展。增长极的成长与动态变化都将引起区域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发生相应变化。不同规模等级的增长极相互连接,共同构成区域经济的增长中心体系和空间结构的主体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