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经济伦理学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德国(包括奥地利、瑞土德语区)迅速发展起来的经济伦理学。当代德国经济伦理学兴起的动因,在理论上是由于德国经济学原本就有比较注重道德的传统和来自美国“企业伦理学”的推动,但主要是由于庄实践上对发生在合法经济秩序中的经济问题的批判而产生的,并由此导致对这一秩序的反思。这些问题包括:福利国家的危机,环境和资源问题,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关系,发达同家中群众性长期失业和新贫问题,南北两极分化和冲突问题,卫生行业的投入问题,紧缺资源用于建造巨型军事设施,以及不断增长的经济犯罪等等。在经济伦理学的功能和任务。今代德国经济伦理学家一般认为:经济合理性原则只涉及经济的手段,并不涉及经济目标的合法性问题。他们认为经济目标必须由思考人类行为及其文化条件的经济伦理学来决定,即社会有必要通过法律和伦理框架来规范"赢利最大、成本最小”的经济合理性原则。而这些基本的法律和伦理框架原则是:人的尊严、自由、公正、参与、互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