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统购是过去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最重要的农副产品,实行有计划统一收购和销售的带有强制性的制度。其基本内容是:凡列入国家统购的农副产品,由国家统一掌握和分配。生产者必须按国家规定的品种、数量和价格,向指定的商业企业交售,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许插手经营。我国从1951年1月棉纱统购开始,1953年11月实行粮食、植物油料统购,1954年9月实行棉布、棉花统购。实践证明,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的而又供不应求的上述农副产品实行统购制度,对切断城乡资本主义的经济联系,打击了哄抬物价的投机倒把行为,促进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合作化的顺利进行,保证国家经济建设和城乡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等方面,曾起过积极的作用。但是,实行农副产品统购制度毕竟是在商品匮乏时所采取的措 施。其存在的弊端是:收购价格偏低,影响农业生产的资金积累; 农副产品的生产者只按照国家计划组织生产,切断了生产者与市场的经济联系,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规律的作用受到很大的限制,影响了生产布局和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实行统购的农副产品全部由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独家经营,使商品流通渠道单一,不利于搞活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