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经济系统(areal economic system),指人类各种经济活动在不同地域范围内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各具功能和结构特征的多层次有机组合体。又称地域经济体系或空间经济系统。地域范围大可至一个领土辽阔的国家或由几个国家组成的集团(如欧洲经济共同体),小可至省以下的一个地区或市、县。各地的经济发展条件、自然条件和社会历史条件均有很大差异,因此在不同地域范围内的各种经济活动的水平及其组合情况也各不相同。地域经济系统的组成部分,一般包括与整个经济领域──生产、流通、分配、消费有关的各主要部门。组成地域经济系统的各部门亦可构成各自的系统,成为地域经济系统的子系统。按国际上比较通用的产业经济分类,地域经济系统包括第一产业系统、第二产业系统和第三产业系统。另一种分类法是把地域经济系统的组成部分区分为生产系统、生活服务系统和基础设施系统。不同地域的经济系统,由于它的主要组成部分不同以及各组成部分之间的联系程度不同,使系统具有不同的结构和功能。在完整程度和发展水平上也有很大差异。任何地域经济系统均不可能是全封闭型的,尤其是地域范围较小的经济系统,更具有明显的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