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所有制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而不是生理学概念。如果从生理学角度理解,劳动力总是与劳动者的肉体结合在一起的,总是劳动者个人所有的,这样理解对于经济研究毫无意义。经济学所理解的劳动力所有制,是指经济主体支配劳动力的关系;劳动力个人所有制就是劳动力只能由劳动者个人支配!别的经济主体支配他的劳动力必须得到劳动者个人的同意。劳动者把劳动力的支配权让渡给别的经济主体,就发生一种劳动力支配权的交换关系、劳动力经过交换就成为商品。劳动力商品实质是劳动力支配权的交换,而不是劳动者的人身交换,所以,劳动力商品不涉及道德问题和劳动者的社会地位问题。(一)根本不存在劳动力所有制。该观点认为,劳动者或劳动力是生产的主观条件,生产资料是生产的客观条件,“生产正是劳动者借助于劳动力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不能说生产本身还要求别的什么力量来占有劳动者或他的劳动力。”“不区别生产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笼统地认为只要是生产的因素,就有所有制问题,这就不仅无法说明生产本身怎样会要求对劳动者(或他的劳动力)加以占有,而且还会引申出劳动者永远是所有权对象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