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混合经济,表现为公营经济和私营经济的混合、计划经济与自由经济的混合。①公营经济和私营经济的混合。印度允许公、私营部门共同存在,并规定它们各自拥有和经营的领域。在国民经济中,具有“制高点”地位的行业,或具有“战略意义”的行业,如金融、重工业、基本工业以及基础设施等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应由公营部门拥有并经营。农业和消费品工业等,则由私人拥有并经营。1956年的工业政策决议把工业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完全由国家拥有并负责经营的工业(行业),共包括17种,如武器弹药、原子能、钢铁、重型机器、煤和矿物油、飞机制造、空运和铁路运输、造船、电话和电报以及发电等。有些私营企业已在经营第一类中的某些工业,则允许其存在甚至发展。第二类是逐步由国家拥有和经营的工业(行业),一般由国家建立这类工业(行业)的新企业,但也指望私营部门起补充作用。它包括12种,主要有铝、铁合金、非铁金属、机床、抗菌素、化肥、化学纸浆、合成橡胶、公路运输等。除第一、二类以外的都属于第三类,由私营部门拥有和经营。②计划经济与自由经济的混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