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产制度,从概念上可以做出广义和狭义两种界定。广义的土地财产制度泛指与土地所有、土地使用、土地管理及土地利用技术等有关的一切制度;狭义的土地财产制度是指土地财产的所有、使用与管理的土地之经济制度及相关的土地法权制度构成的土地财产制度。土地财产制度包括土地经济制度和土地法权制度。土地经济制度的实质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下,在土地利用中形成的土地经济关系的综合,是社会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法权制度是人们在土地利用中形成的土地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现,是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在社会形态中,土地经济制度是土地法权制度形成的基础,土地经济制度决定土地法权制度;但土地法权制度反过来又具有反映、确认、保护、规范和强化土地经济制度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