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心理主义是把心理学看作逻辑学的必要而充分的基础的理论思潮。属狭义的心理主义。出现于19世纪70年代以后。分英国学派和德国学派。主要观点:(1)心理学是基础科学,能解释其他科学,逻辑学是应用心理学;(2)理性是不可证明的,逻辑法则只能由感觉、直觉等心理活动,即“意识到的真”来保证;(3)逻辑是通过心理分析,从简单要素(概念)达到混合,以构成判断、推理的过程;(4)逻辑学的对象是心理过程,逻辑学是建立在心理主义基础之上的介于心理学和科学方法论之间的理论;(5)人的所有智力要素都是心理行为,思维活动是感觉的心理分析,概念与对象的一致是重复心理联想的结果。以心理学作为逻辑的基础,势必否认逻辑的客观基础,把逻辑归为“内心的行为”而走向唯心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