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变第一套人民币(The First Series of RMB)面额过大等不足,提高印制质量,进一步健全中国货币制度,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命令,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第二套人民币(The Second Series of RMB),收回第一套人民币。第二套人民币,是在第一套人民币的基础上于1955年3月1日开始发行的。当时已消除战争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影响,工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商品经济日益活跃,市场物价稳定。国家财政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连续几年收大于支,国家商品库存、黄金储备也连年增加,货币制度相应巩固和健全,一个独立、统一的货币制度已建立起来。由于解放前连续多年的通货膨胀遗留的影响没有完全消除,第一套人民币的面额较大(最大为5万元),而且单位价值较低,在流通和计算时,以万元为单位,不利于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很大不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