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县管乡用是指在现行财政体制与法律框架内,采取“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改革措施,由区(县)财政参与管理乡镇财政的一种财政管理方式,目的是加强乡镇财政管理、规范乡镇收支行为、缓解财力薄弱乡镇财政运行困难,均衡保障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缩小乡镇发展差距。乡财县管乡用在乡镇财政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由县级财政对乡镇实施监督,帮助乡镇规范收支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是乡镇财政管理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也是国家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采取的重要措施。实行乡财县管,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政府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不变。属于乡镇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县级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账户设置、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票据管理等方面,对乡镇财政进行管理和监督。乡镇政府在县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和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