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德尔·艾孜木,[公元1934年-1965年]哈德尔·艾孜木,维尔吾族,1934年11月生于新疆伽师县二区的一个贫农家庭。他7岁就跟着父亲给地主扛长工,吃不饱穿不暖,睡在恶霸地主阿不拉伯克的马圈里。有一天,他饿得心慌,拾了地上一个烂桃子吃,被地主发现,硬说是偷了他家的,一顿皮鞭打得他昏死过去。8岁时,地主的三条恶犬围住了哈德尔·艾孜木,父亲为使他脱险,打了地主家的狗。狠毒的阿不拉伯克把父亲吊在房梁上达三天之久,还将哈德尔·艾孜木-在父亲的两腿之间,两天不给饭吃。12岁时,哈德尔·艾孜木又成了地主曲曼家的长工。幼小的哈德尔·艾孜木受尽了地主的压迫剥削,对旧社会怀着刻骨的仇恨。 新疆解放后,哈德尔·艾孜木翻身当了主人。为了保卫穷苦人民的胜利果实,他参加了人民解放军。在党的培养教育下,他的政治觉悟不断提高。他常说:如果没有共产党、毛主席,我就不会有今天。1954年,他被调到帕米尔高原执勤。虽然那里生活非常艰苦,但他从不怕苦怕累,始终坚守岗位,从不松懈马虎。一次,他母亲病重,组织上让他回家探望。路过部队驻地时,听到别的班跑了一个在押罪犯,便顾不得探亲,立即参加追捕,直至将犯人抓获,他才去探家。 哈德尔·艾孜木在伽师县公安队时,城里有位70多岁的老贫农帕提木汗,无儿无女,他就像对自己母亲一样,经常给老人洗头、梳发,修补房子,还出钱给老人买柴。调巴楚县中队后,他常常抽空帮助86岁高龄的五保户沙尔汗挑水、劈柴、扫房子。老人感激地称道:真是毛主席的好巴朗(维语,孩子)。 平时,哈德尔·艾孜木还多次帮助群众修堤坝,灭火,抢收庄稼,深受群众的称赞。1965年7月,他带领战士到生产地割胡麻,看到附近群众的麦子还没收割,考虑到这里是洪水区,麦子不及时收割容易遭洪水淹没,于是决定先帮公社抢收麦子,然后再割连队的胡麻。经过三天的抢收,麦子刚收完洪水就下来了,使群众避免了一次损失。他常常对战士说:“社会主义能够顺利建设,人民能过得安宁,这就是我们追求的最大幸福。” 在毛泽东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伟大号召之后,哈德尔·艾孜木坚决响应,始终以雷锋为榜样,刻苦学习毛泽东思想,不断改造世界观。他每到一个单位,都能出色地完成党交给的工作,曾荣立二等功一次,出席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和青年团代表大会。他在自己的读书笔记中这样写道:“我要做什么样的人?我首先要觉醒过来,不忘记过去的苦,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