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是1951年8月30日美国与菲律宾在华盛顿签订的条约,于1952年8月27日正式生效,有效期无限。 条约共8条,其精神为美国与菲律宾的集体防御制度,在太平洋海域对任一方领土与对其在太平洋的军队、船舶或飞机的武装攻击,两国将依约采取行动,对付共同危险。编辑本段发展历程1951年8月30日,美国与菲律宾在华盛顿签订《美菲共同防御条约》。1952年8月27日,《美菲共同防御条约》正式生效,有效期无限。2018年年12月28日,洛伦扎纳表示,已经指示国防部律师审查菲美两国签署的《共同防御条约》,如果"该条约与菲律宾的国家利益不再相关",就有可能废除该条约。对此,美方当天紧急回应称,仍然相信美国与菲律宾之间的同盟关系。2019年3月5日,菲律宾国防部长洛伦扎纳提议,菲美两国应重新审查双方68年前签订的美菲《共同防御条约》,原因是菲律宾不想在南海卷入战争。编辑本段条约正文英文原文The Parties of this TreatyReaffirming their faith in the purposesand principles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