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心理学家斯滕伯格(1969)发展了唐德斯的减数法反应时逻辑,提出了加法法则,称之为加因素法。它不是对减数法反应时的否定,而是减数法的发展和延伸。斯滕伯格首先提出了加因素法的主要假设,即加因素法的实验逻辑。斯滕伯格认为,人的信息加工过程是系列进行的而不是平行发生的。人的信息加工过程是由一系列有先后顺序的加工阶段组成的。这是加因素法的一个基本前提,加因素法的采用是在假定这个前提成立的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在加因素法反应时实验中,研究者通常认定,完成一个作业所需的时间是这一系列信息加工阶段分别需要的时间总和。加因素法反应时实验的逻辑是:如果两个因素的效应是互相制约的,即一个因素的效应可以改变另一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