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县(市),顾名思义,就是由省政府直接管辖的县、县级市的简称。也就是省级行政区直接管理县级行政区,是指由省、自治区政府直接管理县级行政单位的各项事务。注:省直管县(市)与省辖市(地级、副地级)有区别,请区别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大陆应当实行"省级、县级和乡级"三级行政区划。1982年,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管县的通知》。1983年2月,中央又发出《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 ,"市管县"体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就是在省、县之间增加一级政区(地级行政区),实行四级制。这就使中国现行行政区划和地方行政建制层次形成了三级和四级并存的体制。现时的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