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郑时期又称台湾明郑时期,是由奉大明正朔的延平王郑成功于1661年在台湾建立的郑氏政权,共历五王、前后二十二年。明亡后,南明政权建立,郑芝龙家族在福建拥立隆武帝与清兵抗争,郑芝龙降清后,其子郑成功高举反清复明大旗,继续斗争,后因北伐失利,退守东南沿海。为了寻找反清复明的基地,1661年郑成功东征,收复被荷兰殖民者占领的台湾。郑成功建立了台湾历史上第一个汉人政权,第一次在台湾建立中国人的行政机构。将台湾改称东都,赤崁地方更名"东都明京"为承天府,为台湾最高行政机构,仿明朝中央官制,设六官;府城分为东安、西安、宋南、镇北四坊,各设首领,管理事务;府之下设二县,承天府以北叫天兴县、以南叫万年县。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