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节点(equality of space),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建筑学-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基本概念〕,空间结构上的焦点或者核心,区域的核心,或具有某些用途或特征集中的公共空间。空间节点作为城市设计研究的词汇,最早是由美国学者K.林奇[注]提出的,在其著作《城市意象》一书中有这样的定义:“节点是观察者可以进入的战略性焦点,典型的如道路连接点或某些特征集中点。”他同时也指出:“尽管从概念上节点是城市意象中很小的点,但实际上它可能是很大的广场,也可能是稍微延伸的线状形态。从更广阔的层面上观察城市时,它甚至可以是整个市中心区。事实上,当我们从整个国家或国际范围来考虑我们的环境时,整个城市自身也可以看作是一个节点。”由此可见,空间节点概念的外延很广,可以表现为多种具体形态。但由于空间节点的构成元素及其位置的特殊性,空间节点都必须具有很强的可识别性,突出于所处的区域,与大的区域背景形成对比强烈的图底关系。在K.林奇提出了节点的概念以后,在许多城市设计理论中也有与空间节点相关的内容。其中N.舒尔茨[注]的理论较为重要,他在《存在·空间·建筑》一书中将节点作为空间的基本图式之一,也是场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