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沼泽(administrative swamp),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管理伦理与法治〕-廉政,一种比喻说辞,公共行政组织内外就像一个沼泽,公务员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具体表现为公务员在从事公共行政的过程中,对行政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各种挑战,都会面临行政价值选择的困惑、焦虑和无助的状态。行政沼泽属于公共行政伦理的范畴。按加拿大政治科学家D.伊斯顿(David Easton, 1917~2014)的理解和政治学派的观点,公共行政可被理解为价值的权威性分配过程。即在行政组织过程中,对于公共行政活动,不论是政策的规划还是执行,公务员都会面临着诸如“为与不为”“应如何为”“如何为好”“对与错”等的权衡问题,价值选择的问题。而价值的选择就必然涉及行政伦理上的考虑。将行政视为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意味着公务员无时无刻不处于价值选择中。行政价值的选择并非轻而易举之事,在行政组织外部,充满了不同利益与力量的竞争、变动的政治关系、不稳定的经济状况、媒体的渲染,及公众的多元需求;而在行政组织内部,则充满了公务员对自己权利义务的关心、组织间的冲突,以及在官僚形式主义下的无力感,这种挣扎的状况即行政沼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