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上岗(employment with certificates),文学-出版学-出版管理-〔出版宏观管理〕-持证上岗,是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的重要规定。1995年12月,新闻出版署、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教育委员会、人事部联合颁发《关于在出版行业开展岗位培训实施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要求对出版单位主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受培训者按相应教学计划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取得该岗位《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持该证书上岗(在岗)。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是上岗任职的必备条件之一(不等于已全面具备了该岗位的任职资格)。各级组织在聘任或任命出版单位各主要岗位职务时,应从已取得该岗位《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选拔,或派送拟任命人员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2002年6月,新闻出版总署颁布《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明确实施持证上岗的领导岗位有:①出版社(含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社长、总编辑。②期刊社主编。③新华书店省、地(市)、县市店经理(含外文书店、古旧书店以及一级书刊批发单位经理)。④国家级、省级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厂长(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