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立项(performance establishment),艺术学-戏剧学-戏剧管理-演出制作-演出制作程序,演出发起者经过充分评估和论证,确定所掌握的资源和人力具备演出制作或经纪的条件而做出将创作方案或演出作品呈现在舞台上的最终决定过程。戏剧演出的发起者通常有政府文化主管机关、文艺团体、演出公司、学校、制作人、编剧、导演和演员等机构和个人,作为个人发起制作或经营戏剧演出需要依托有资质的机构。戏剧演出的产生通常有完成特定任务、实现商业目的和专注艺术创作等三种不同的缘由。完成特定任务一般包括:政府要完成重大庆典活动或主题宣传活动而安排的演出;剧院团要完成年度演出计划;艺术院校要完成教学实习演出任务;大学或中学要完成艺术教育演出等。实现商业目的一般包括:根据市场需求策划演出项目;经过对剧本的培育看到其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而将作品搬上舞台;发现剧本、导演或演员的市场潜力而制作或引进演出;发现已经演出剧目的商业价值制作或引进演出等。专注艺术创作一般包括:继承和发扬传统戏剧艺术;探索全新的舞台表现形式;表达感人的戏剧故事;追求独特的艺术风格或艺术创作理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