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变原理(covariant principle),理学-心理学-普通心理学-社会认知-归因-基本归因错误,一种归因理论模型。又称社会归因理论。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H.H.凯利提出。在归因过程中,人们通常是在不确定条件下寻找事物的原因,需要考察行为产生的环境或情境、行为对象和行为者三方面的信息,并使用这三种信息来检验其对行为原因的推论。这个过程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协变原则,即何时进行个人归因、何时进行环境归因及何时进行刺激归因,要看行为者、环境和行为对象这三种信息的协变关系:特异性、一贯性、一致性。特异性信息指行为者对不同刺激对象的行为反应是否存在差别;一贯性信息指行为者在不同场合下对当前刺激的行为反应是否相同;一致性信息指行为者的行为反应与大多数人的行为反应是否一致。以上三种信息的组合方式,以及三种信息或其中两种信息的协同变化情况,影响人们对行为的归因。若某种行为一致性低、特异性低、一贯性高,则倾向于进行内在归因;若某种行为一致性高、特异性高、一贯性高,则倾向于进行行为对象归因;若某种行为一致性低、特异性高、一贯性低,则倾向于进行外在归因或情境归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