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产量(coal production),理学-统计学-环境统计-能源环境统计,一定地域(行政或地理区域)在一定时期内的原煤及煤炭加工品的生产量,不包括焦炭、下脚煤、石煤。根据加工方法和质量规格,煤炭可分为原煤、洗选煤、精煤、粒级煤、低质煤;根据煤质构成,煤炭可分为烟煤、无烟煤、焦煤、成型煤和动力配煤;根据用途,煤炭可分为动力用煤、冶金用煤和化工用煤三大类。原煤产量指生产煤炭的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从矿井(露天)开采出来的未经任何加工的毛煤经过人工或重介质方法拣除大块矸(大于50毫米)之后,经验收合格,质量达到规定标准的煤炭产量。原煤按碳化程度可分为无烟煤、烟煤和褐煤,其产量分为矿井产量(回采产量、掘进产量、矿井其他产量)和露天产量(采煤阶段产量、剥离阶段产量、露天其他产量)。其他产量指没有生产费用开支而获得的原煤,如基建工程煤,更新改造工程煤,大修出煤、矸石中拣出的煤以及组织退休工人和家庭以非独立核算形式开采的窑煤等。原煤产量统计的质量标准是绝对干燥,灰分含量在40%以下,并未经过加工或只经过人工拣矸而未筛选分级的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