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解密(archival declassify),管理学-档案学-档案管理-档案利用工作-档案利用-档案开放-档案解密,在以前某个时刻,不能公之于众的涉密档案在保密期限届满之后向社会开放。属于档案开放的措施之一。进馆之前的档案如果是公开的,不存在进馆之后的解密问题。只有进馆前属于涉密档案的,才需要解密。1991年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发布的《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对档案解密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①各级国家档案馆保存的1991年1月1日前形成的涉密档案,由各级国家档案馆负责进行解密工作;1991年1月1日前形成的未进馆涉密档案,其解密工作由各档案形成机关、单位负责进行;1991年1月1日后形成的涉密档案,未接到保密期限变更通知的,自保密期限届满之日起,即自行解密。②对形成将满30年的涉密档案,原档案形成者认为仍属国家机密的,应当自该档案届满30年之日前6个月,以文件形式通知有关档案行政机关和档案馆;逾期未通知延长保密期限的,由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是否解密和划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