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画院(Beijing Fine Art Academy),艺术学-美术学-总论-〔美术活动〕-美术教育-画院,中国现代美术创作、研究、教学机构。原名北京中国画院。1956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上,画家叶恭绰和陈半丁共同提出《拟请专设研究中国画机构》的提案。1957年5月14日,北京中国画院成立。周恩来总理及郭沫若、陆定一、沈雁冰等300余位文化界、美术界知名人士出席了成立大会。周恩来作了长篇讲话,确定了画院是创作、研究、培养人才、发展中国美术事业、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学术机构。 北京中国画院成立时,入院画家由文化部直接聘任。齐白石任名誉院长,叶恭绰任院长,陈半丁、于非闇、徐燕孙任副院长。吴镜汀、秦仲文、胡佩衡、惠孝同、王友石、王华南等任院务委员,崔子范任秘书长。著名画家还有王雪涛、汪溶、关松房、马晋、吴光宇等。1965年,画院增设油画、雕塑、版画等专业,并更名为北京画院。北京画院设有院办公室、艺术委员会、创作室、理论研究部、培训中心教育委员会、艺术部、北京画院美术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