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协调(Concert of Europe),历史学-世界历史-〔总论〕-国际关系史,1815年至1900年左右欧洲出现的势力均衡。又称会议制度。欧洲协调是对威斯特伐利亚会议所开创的以会议解决争端的精神的继承,也是一种新体制的尝试。欧洲第六次反法同盟打败拿破仑一世后,欧洲列强以会议的方式协商处理欧洲重大问题,要求大国共同承担责任以维持1815年条约所确定的领土现状,并解决欧洲所出现的国际问题;当现状必须修正或出现必须解决的问题时,不应通过单边方式来处理,利益的获得需经诸大国正式、一致的同意。欧洲协调的目的在于通过大国的一致行动来协调国际事务,通过外交机制维护和平与均势,保持欧洲领土现状,保护欧洲“合法”政府,防止法国大革命式的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运动的发生。创建成员为英国、奥地利、俄国、普鲁士,均是摧毁拿破仑帝国的四国同盟成员。法国随后也加入其中,成为协调的第五个成员。欧洲协调的初始领导人为英国外交大臣卡斯尔雷子爵、奥地利首相K.W.N.L.von梅特涅及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