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serious illness assistance),管理学-公共管理-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救助,社会救助措施的一种。政府通过财政投入以及鼓励和引导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机制,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直接予以救助。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其他救助对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超过家庭负担能力的部分予以救助,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合规医疗费用主要参照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已经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地区,也可以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有关规定确定。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做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享、公开透明,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救助基金支付部分,救助对象只支付自负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