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培训(pilot certificate training),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民用航空-通用航空-〔培训类通用航空活动〕,以掌握飞行驾驶技术,获得商用驾驶员执照、私用驾驶员执照、运动驾驶员执照为目的而开展的使用民用航空器的教学培训活动。中国的飞行培训起源于民国时期,1913年,北京创立了亚洲第一所飞行培训学校——南苑航校,开启了中国飞行培训的历史。1928年10月10日,中国第一所民办航空学校——厦门民用航空学校成立。1956年5月26日,国务院批准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学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的前身)成立,是中国民航开展飞行培训的第一所正规学校,开始了政府主导的民航飞行培训历程。民航飞行培训概念起源于1986年《中国民用航空法》提出的教育训练。2004年12月2日,《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33号),在甲类通用航空企业经营项目中首次明确了私用或商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的术语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