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决策(decision-making on parole),理学-心理学-法律心理学-司法心理学-刑事司法心理学,假释决定机关根据罪犯个人申请和执行机关的建议,对已取得假释资格的罪犯是否能够获得假释进行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的审查,并做出是否允许假释的审议与决定的过程。实质条件是假释的关键与核心,主要指罪犯假释后是否存在再次犯罪风险的各种评估指标。但由于它难以量化,具体指标不能穷尽,因此各国立法上的差异极大。例如,美国法律规定在假释决策过程中进行实质条件的审查时,应当关注罪犯的人格、精神状态、假释后计划、犯罪史、职业技能、智力状况等因素。而中国刑法对假释实质条件的规定则是“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相比之下,决策者操作空间较大,决策过程更容易受个人意志影响。形式条件指法律明确规定的罪犯要想获得假释所必须达到的客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