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路权(traffic right-of-way),工学-交通运输工程-城市交通-城市交通运输组织管理-道路交通组织-交通组织规则,道路使用者以及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具备法定条件,以参与道路交通为目的,依法拥有在规定道路时空范围内有序、安全地使用道路或道路交通设施的权利。有时也特指优先通行的权利。是世界各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重要内容,依法维护路权也是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和维护道路通行效率的重要原则。1968年,联合国公布的《国际道路交通公约》强调了路权的重要作用,一些发达国家也有此规定。2004年5月,中国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为《交通法》和《实施条例》)针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制定的有关路权的规定有4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