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品定级(grading of collection),历史学-博物馆学-博物馆收藏与保护-藏品收藏-藏品保管-藏品编目,根据藏品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藏品的存世量、分布、现状、功能、质地等诸多因素,为文物藏品划分不同等级的工作。国际上并无藏品定级的统一标准规范。在中国,2001年4月9日文化部以政府令形式颁布的《文物藏品定级标准》,是藏品定级的重要依据。中国博物馆文物藏品一般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文物为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