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法(Immigration Act),历史学-世界历史-〔北美洲历史〕-美国历史,美国关于移民政策的联邦法律规定,世界上最完善、最复杂的移民法典。美国建国之初,只颁布了入籍政策,没有形成明确的移民政策。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世界各地移民的涌入带来的移民问题,以及种族主义思潮的驱动,美国才开始制定并完善移民法,并对移民进行限制。1875年的《佩奇法案》,是美国第一部限制性联邦移民法案,主要限制中国女性入境。1882年《排华法案》在此基础上全面限制华工移民,并制定驱逐非法华工程序。1891年的《移民法》明确对中国之外的移民的特定限制,并成立移民事务监督办公室,是美国第一部全面的移民法。此后的20多年里,美国先后通过5项主要移民立法,将移民限制范围扩大到无政府主义者等。1924年《移民法》禁止亚洲移民,并设置东半球移民配额。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由于中美结盟,1943年《移民法》取消了对华人移民的限制,并每年允许少量中国人移民美国。1952年制订的《移民与国籍法》,是冷战格局下美国移民政策的重要调整,基于种族限制的移民条款被废除,增加了对共产主义者的移民限制,体现了冷战对抗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