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化区,历史学-世界历史-拉丁美洲历史-〔综述〕-〔殖民统治时期〕,教会和殖民当局强制将散居各地的土著印第安人集中居住的市镇或村社。16世纪初,殖民地因征服后普遍实行委托监护制,土著印第安人因劳累、营养不良、饱受虐待和传染病大量死亡,人口急剧减少,这制约了殖民地经济的发展,激起了多明我会修士的猛烈抨击。1512年,西班牙国王费尔南多二世颁布旨在限制监护人虐待印第安人行为的《布尔戈斯法》。其中规定教会和殖民地政府须按照《归化法》将分散居于各地的印第安人迁居至紧邻西班牙人市镇的归化区集中居住,教会和政府有义务为迁居的印第安人分配必要的土地,不得虐待他们并使之皈依天主教。新建的印第安人归化区参照西班牙市镇风格建造,呈网格状布局,市镇中心多为教堂和市政厅所在的市政广场,其余地区为彼此无实质联系的印第安社区。归化区政策有利于殖民政府的日常行政管理、征收贡赋和劳役分派,便于教会进行宗教训导,促进土著的西方化。而重新安置印第安人的措施腾出了大片土地,王室亦可用之奖赏殖民地开拓者。16世纪中叶,这一政策在葡属巴西和西属新西班牙、秘鲁得到了广泛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