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份(material),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建筑学-建筑设计-〔建筑标准化设计〕-〔模数和模数协调〕,中国古代房屋设计使用的一种模数单位。宋《营造法式》中写作材分,材指木料,分读如份。1材=15份。又有两种辅助单位:栔和足材。1栔=2/5材=6份,1足材=1材+1栔=21份。房屋的长、宽、高和各种构件的截面,以至外形轮廓、艺术加工等,都用份数定出标准。《营造法式》中载有“以材为祖”的设计方法和按材份制定的标准规范。唐代南禅寺大殿和佛光寺大殿,已经应用了材份制。此后直至元代末年(14世纪中叶),基本沿用。自明代开始,材份制实际上已废止,仅留余迹。材份制是按等强度控制结构的设计方法。《营造法式》对材规定了八等(8种实际尺寸),一等材高9寸(30厘米)、厚6寸,依次缩减至八等材高4.5寸、厚3寸,供不同性质、规模的建筑选用。中国古代建筑到宋代时,已经分为殿堂、厅堂、余屋三大类型。殿堂规模最大,质量要求最高,屋顶自重最大;厅堂、余屋依次减小、降低(余屋即一般房屋,如库、官府廊屋、亭榭、营房)。三等材是使用最普遍的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