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券(book token),文学-出版学-发行-〔发行业务〕,只限于购书使用的有价通用证券。又称购书券。书券的发行须经政府批准,由各国书商协会创办的书券公司发行,在加入书商协会的会员书店通用。读者可凭书券面值,到限定的书店购买券面相应值的图书。书券不能兑换现金,也不能用作交换其他商品或抵偿债务。最早推行书券制度的是英国。1932年,英国查托与温杜斯出版社首先推行书券,提高了图书销售额,以后逐步在英国书商协会的会员书店推广,并获得成功。1973年,英国的书店从书券中获得的总收入比1932年增长148倍。到20世纪80年代,书券已成为英国图书贸易不可缺少的支柱。日本于1960年开始推行书券,其他一些西欧、北美国家的书业界也有发行书券的。中国在1949年以前也实行过书券,上海商务印书馆等一些大出版社的发行所发行过书券。1984年,中国少数城市的新华书店曾向教育系统和大型厂矿试行过用书券代替学习费、书报费,但只限在本市各书店门市部通用,未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