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莫·文煜(?-1884年),字星岩,姓费莫氏,满洲正蓝旗人,清朝大臣。费莫·文煜于道光四年(1824年),由官学生考取库使。道光十九年(1839年),因承办《蒙古王公表传》等书告成,以小京官升用。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大清一统志》书成,费莫·文煜以主事候补。咸丰二年(1852年),擢四川按察使。次年,任江宁布政使。咸丰四年(1854年),参与镇压太平天国运动,钦差大臣琦善卒后,费莫·文煜奉命接办扬州练勇及江北粮台事务。咸丰七年(1857年),调补江苏布政使,办理江南军营粮台。次年,补直隶布政使。咸丰九年(1859年),英舰侵入大沽海口,费莫·文煜受命与直隶总督恒福赴北塘办理抚议。擢山东巡抚,参与镇压捻军。咸丰十一年(1861年),镇压白莲教首领张继善的反清活动,任直隶总督。同治元年(1862年),费莫·文煜疏请豁免直隶积欠旗租。同治三年(1864年),赴甘肃庆阳军营督办粮台。同治七年(1868年),擢福州将军,同治十年(1871年),兼署闽浙总督。同治十三年(1874年),以日兵船窥伺台湾,奉命与李鹤年、沈葆祯筹办台湾防务。光绪三年(1877年),授内大臣,擢刑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