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课税所
(古代官制名)
征收课税所,官署名。简称课税所。元朝太宗二年(1230)置。官署名。简称课税所。元朝太宗二年(1230)置,共分燕京、宣德、西京、太原、平阳、真定、东平、北京、平州、济南十路,合称十路征收课税所或十路征收宣课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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