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免责主义
(法学术语)
不免责主义是指在破产程序中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不同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破产人仍负有清偿义务,以后恢复支付能力时,仍应予以偿还的立法主义。大陆法系国家的破产法多采此主义。在破产程序中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不同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破产人仍负有清偿义务,以后恢复支付能力时,仍应予以偿还的立法主义。不免除债务是指在法律规定免除破产人对破产分配后未能还清余债的清偿责任时,指明的特定种类的不予免除责任的债务。通常指工资债务、税收债务等。英美破产法规定,对皇室偾务和诈欺或犯罪行为产生的债务不免除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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