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债权是指将国有股从股票形态转为债券形态,从而减少总股本,在流通股不改变的情况下,提高流通股的比例,达到股票全部流通的目的。股权转债权的具体办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国有股权转为债权。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债务,既可以分期偿还,又可以通过可转换债券形式上市交易,具体转债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关于股权,在认识上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一直争论不休。从股权存在的实际情况上看,股权是具有所有权性质和经营权性质的一种独立权利。股权既具有所有权的性质与内容,又具有经营权的性质与内容,股权的内容已经超越了单纯的所有权或经营权,成为一种综合性的独立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