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可以分为作为意愿与行为主体的“主我”和作为他人社会评价和社会期待的“客我”。用通俗的话讲,“主我”就真实的那个自己,客我是指自己评价中或者别人评价中的那个自己。主我是感受者,客我是可以和整个宇宙一起指称的对象。人的自我意识是在“主我”和“客我”的互动中形成、发展和变化的,同时又是这种互动关系的体现。二者之间的互动不断形成新的自我, 互动的介质就是信息。“主我”是形式,是通过个人围绕对象事物从事的行为和反应具体体现出来。是以“我”指称的那个把所有内部感情的要素归属发展不充分的述谓结构。例:“我真伤心”里的,直接感受着伤心“我”,就是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