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投资权,这是指商标权人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作为对其他企业投资方式的权利。在商标权的价值评估中有一种认识上的误区需要澄清,即商标设计成本与商标权价值的转化关系。众所周知,商标的生产开发需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这种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投入构成商标的设计成本。有人认为商标的设计成本是商标权价值的组成部分,在商标设计上投入的创造性劳动的多少,会直接影响该商标所标识商品的市场效果。这种观点混淆了商标作为一种示记的艺术价值同商标权价值的界限。因为无论内含多少设计成本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如果不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相联系,就不能成为商标,自然也就无商标权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