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本能说(instinct theory of aggression)是关于侵犯是人生来就有的一种本能倾向的假说。S.弗洛伊德认为,死的本能是一种破坏性能量或内驱力,其释放的一种形式就是侵犯行为。研究习性学的代表人物洛伦兹认为,侵犯行为是动物的本能,其作用在于保证一定的空间和食物来源,以保持本种的一定数量,使最适宜生存的强壮动物活下来并繁殖后代。他认为人类也有侵犯本能,这种本能使人种生存下来。但不同点在于增加了环境变化的引发因素。他认为动物的任何行为模式都依赖能量的积累,为使这种能量得以释放,必须有外部刺激加以引发。这种刺激被称为释放刺激。他认为环境线索可以使有机体表现出侵犯行为。社会生物学的代表人物威尔逊认为,许多社会行为都有遗传基础,侵犯行为的生物学意义在于保存自己的种族。认为侵犯行为是天生的、本能的行为,这是一种生物学的观点,其错误在于把生物学的规律硬搬到人类社会中来,而忽视了人的社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