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价值链指从创意源到创意成果产业化的过程中,由创意主体通过系列创意活动形成增值链条的集合体。从表中可以看出,各类组织节点具有不同的创意功能,在CVC系统构建中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具有不可替代性。一般来说,创意主体融入CVC系统越紧密,其创意功能就越强。可是,并非具有创意功能的创意主体必然耦合于CVC系统之中,一个游离于CVC系统之外的孤立创意主体,不会对CVC系统起直接作用。创意价值链是一个复杂网络系统,企业、文化机构、研发机构、大学、投资机构(包括公共和私人投资机构)、政府、中介机构、推广机构等若干创意主体在创意价值链的构建中分别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借鉴黄钢等(2007)的相关研究,依据创意主体在CVC系统中的不同作用和地位,我们从逻辑上可以把创意价值链分解成创意源、原创构想、方案设计、试验模型、初步市场化以及创意产业化等六类具有不同创意功能的组织节点,分别用H、0、D、M、P、I表示(各类组织节点及其主要创意功能列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