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头三槐堂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溪头三槐堂坐落在休宁县城南五公里溪头村,是明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由王经天倡导建造的王家祠堂,因建造时庭院中栽植的三棵槐树而得名。溪头三槐堂原有3进11开间,共约1500平方米,有182根屋柱,柱腰围80至100公分不等。整个大厅内含九个小厅。整个祠堂内部雕刻工艺精湛,技法细腻,以木雕著称,为徽派祠堂建筑所少见,故在当地又被称作“金銮殿”。2006年,溪头三槐堂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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