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碱质子理论的核心在于分子或离子间的质子转移,显然无法对不涉及质子转移但却具有酸碱特征的反应做出解释。[1][2][3][4] 因此在酸碱质子理论提出的同时,1923年美国物理化学家吉尔伯特·路易斯(Gilbert N. Lewis)提出了酸碱电子理论,认为能接受外来电子的分子或者离子是路易斯酸、能给出电子对的分子或者离子是路易斯碱。[1][2][3][4] 酸碱之间以共价配位键相结合,生成酸碱配合物,并不发生电子转移。[1][2][3][4]路易斯酸+路易斯碱=酸碱加合物。1923年美国化学家路易斯提出酸碱电子理论,该理论认为:酸是电子对的接受体,是任何可以接受外来电子对的分子或者离子(具有可以接受电子对的空轨道);碱是电子对的给予体,是可以给出电子对的分子或者离子。这样定义的酸碱常称为路易斯酸和路易斯碱。[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