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非法盗取核材料,以及针对核电厂的人为破坏和恐怖活动而采取的特殊保卫措施。对核电厂及其核材料的破坏活动可能导致放射性物质的扩散而危害公众和环境。核电厂的实体保卫是通过多道可靠的实体屏障来实现的,一般可分为四个区:厂区,控制区,保卫区,关键区。其中关键区为实体保卫重点。核电厂厂区 核电厂管辖界限。出入厂区有限制措施,界限设栅栏或围墙,并有标志。厂区内的停车场、展览室和生活设施均为不需保卫的设施。控制区 在厂区内需要保卫的区域,如办公大楼、辅助设施、一般材料仓库等。入口有控制,设警卫室,控制进出人员和运输车辆。施工期间另设入口;海上入口只在施工中使用。保卫区 核电厂运行设施所在的区域。由双层栅栏围住,设有一定宽度的走道,走道上有超高频网络,内栅栏带电,栅栏门设有开关控制设备;电视摄像机及特殊照明系统沿栅栏布置,前者作周期性检查,后者保证夜间查防;进出本区需经保卫检查站,检查站对人员和物件进行安全检查,并设有探测武器和爆炸物的装置。所有侵入物信息及技术报警均设在本区保卫楼内。关键区 核安全设施、核设备和核材料所在的区域。进出此区有限制措施,并需通过设有电视摄像机的自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