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改造基金是指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方面的专用基金。其资金来源主要有企业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上级主管部门用于调剂返回的折旧基金、有偿调出固定资产收回的价款和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指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等形成;主要用于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措施;单项设备和单项工程价值在规定限额以内的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零星自制设备和零星土建工程等方面的开支;改善劳动条件和采取劳动、安全保护措施的开支;固定资产购进、调入和清理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等。[1]编辑本段使用范围更新改造资金的主要使用范围按一般规定包括:一、设备更新和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的重建。二、对原有固定资产基础的技术改造和技术措施。三、综合利用原材料和治理"三废"(废渣、废气、废水)等措施。四、劳动安全保护措施。五、零星固定资产购置、零星自制设备和零星土建工编辑本段核算为了反映和监督更新改造资金的收入和使用等增减变化情况;在企业总分类帐中一般设有"专用基金"和"专用拨款"帐户,在这前-个总帐帐户下设"更新改造资金",后一个总帐帐户下设"挖潜革新汐造拨款"明细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