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卫星业务是利用卫星发送,为公众提供的广播业务。卫星广播有两方面的业务应用,分别是广播业务和供作节目传送用的业务。概述>卫星广播自从9 0 年代以来,有了很大发展。随着数字技术的进步和卫星数字广播的问世, 目前卫星广播的覆盖率已遍及全国甚至全球, 成为最强大的广播媒体。不过, 关于卫星广播的内涵,人们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 按照国际电联( ITU ) 的有关规则, 卫星广播有两方面的业务应用。一是广播业务。这是指大众能够直接视听卫星广播节目的业务。一般用于个体接收, 国际上多用直接到户( DTH:Direct To Home)或直播卫星( DBS:Direct Broadcast Satellite)表示。在这种业务中,因为卫星转发器功率较大, 多在100-200W 左右, 所以接收天线可用小型天线,例如用中 Φ40cm-Φ70cm的抛物面天线, 就可视听高画质的多频道卫星电视广播。二是供作节目传送用的业务。这种方式多利用通信卫星传送电视节目内容,以供CATV台或地面电视台转播用。由于通信卫星转发器功率较小,多在10 w和数10w 之间, 所以, 地面站的接收天线很大, 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