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不发达国家(英语:Least developed country,缩写:LDC、LDCs)又称"未开发国家",是指那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最低的一系列国家。历史1981年,负责复审和评估这项工作的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下属的联合国发展计划委员会把第一条标准改为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250美元以下,当时全世界有39个最不发达国家。1991年3月,联合国发展计划委员会又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划定作出新的规定。这一规定把最不发达国家定义为那些长期遭受发展障碍的低收入国家,特别是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低和有严重结构性缺陷的国家,并将其衡量标准调整为:(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600美元以下;(2)人口不超过7500万;(3)扩大的实际生活质量指数(包括预期寿命、人均摄取热量、入学率、识字率等)不超过47点;(4)经济多种经营指数(包括制造业、工业就业比重等)不超过22点。相关标准最不发达国家的标准制定、进入LDC(Least Developed Country)名单及毕业问题,由ECOSOC下属发展政策委员会(Committee for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