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优先股(convertible preferred stock)赋予持有人把优先股以特定比例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如果公司业绩蒸蒸日上,普通股股价提高,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通过把优先股转换为价值更高的普通股,也能分享公司的成功。简介可转换优先股是指发行后,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持有者将它转换成其他种类的股票。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份公司的转换股票是由优先股票转换成普通股票,或者由某种优先股票转换成另一种优先股票。优先权利所谓优先股股票一般来说,优先股的优先权有以下四点: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