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倪春南,男,1959年5月生,江苏人,三级高级法官,大学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78年考入西南政法大学。1982年参加工作,历任职上海水上运输法院筹备组,上海海事法院海商庭庭长、院长助理,南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崇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2年1月当选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院长。长期从事海事审判和相关法律研究,有近二十篇论文发表于《中国党政干部论坛》和《人民司法》等省、市级以上刊物,其中《论海牙规则第三条第六款的基本内容及其他》一文获第四届全国法院论文优秀奖,《治理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若干法律思考》一文获上海市2003年度依法治市课题调研成果二等奖,《维护司法权威必须处